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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家义《求是》文章: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
  • 更新日期:2018/11/15 16:08:06    浏览次数:1296
  • 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以下为文章全文:

      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

      刘家义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表明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提供了根本指引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讲到了民营企业家的心坎儿上,非常暖心安心,增强了信心决心,激励了壮心雄心。民营经济迎来又一次大发展的机遇,进入又一个大发展的春天。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抢抓机遇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是我们的重大责任。

       一、切实增强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政治自觉

      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经济在生产关系中最基本的法律规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石。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体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从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到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到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我们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以贯之的,对待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从来没有任何动摇。社会上有的人发表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观点,意在否定、怀疑和唱衰民营经济,实质上是质疑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都是错误的,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进行抵制和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强调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容置疑,任何否定、弱化民营经济的言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三个没有变”,而且民营经济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习近平总书记讲,“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说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是“我们”和“你们”的关系,都是“一家人”,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为民营经济敲下了“定音锤”,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传递了比黄金更珍贵的信心。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40年伟大实践所证明了的历史抉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没有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我国经济发展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如果没有民营企业的蓬勃兴起,稳增长、促创新、保就业、惠民生也不可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效。山东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改革开放40年来,山东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始终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探路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活力源、山东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目前,民营经济贡献了山东省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投资、70%以上的税收,占市场主体的90%以上。山东创造的诸多改革经验,都蕴含着民营企业的创造力,活跃着民营企业家的身影。对山东而言,民营经济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一定是山东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家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一定是山东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事实雄辩地证明: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历史的抉择,是现实的需要,是时代的要求,是助力我国经济航船行稳致远的重要引擎。

      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为山东勾画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美好蓝图,要求我们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在高质量发展上“一定要奋力趟出一条路子来”。山东是经济大省、文化大省、人口大省,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几代山东人艰苦创业、不懈奋进,积累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和优势条件,同时山东也面临“四新”经济集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海洋强省建设、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文化旅游康养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机遇。当前,山东正处在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要关口和爬坡过坎的攻坚期,亟须把传统优势变成现代优势、把潜在优势变成现实优势。民营经济可以大有作为,也必须大有作为。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来审视,山东民营经济数量不是多了,而是还很不够;质量不是强了,而是还比较弱;效益不是高了,而是还比较低;速度不是快了,而是还比较慢。山东要增强发展活力,民营经济必须释放活力;山东要成为现代化强省,民营企业必须做优做强。从这个角度看,民营经济就是山东未来发展的巨大“潜力板”,迫切需要吹响山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军号。

       二、创造性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

      近期,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以政策再创新、改革再深化、力度再加大、工作再抓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打出了一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组合拳”。

      更加扎实地抓好政策落实。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发展,山东出台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0条意见,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建立健全融资新机制、支持发展以“四新”促“四化”项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合理降低税费负担、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等方面,舍得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近期,山东又相继推出了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45条”、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42条”,正在陆续推出一批制度创新项目。抓好政策落地见效,一方面在于增强政策“执行力”,在操作上细化实化到位,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的阻隔;另一方面在于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大政策的宣传解读,采取把企业找来讲解、上门宣讲等各种方式,把政策精准传递到企业。在政策执行和落实上,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

      更加精准地推出政策创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6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实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特别是精准对接民营企业需求,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科研投入问题,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培育问题,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问题,金融创新包括融资担保、融资风险补偿问题,以及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问题,加大政策创新和有效供给力度。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发放有关文件,只要不违背法规,可以按发放范围直接发给民营企业;召开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经济形势分析、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会议,邀请民营企业负责人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制定相关政策办法,吸收民营企业负责人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文件起草组,充分吸收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民营企业诉求。强化政策集成,增强政策供给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更加有效地提供要素保障。创新政策举措和方式方法,把企业的内生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政府的外部推动力结合起来,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钱、地、人”等问题。比如,针对融资难的问题,深化政银企合作与对接,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把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落实好,积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依法利用政府资源,通过过桥资金、基金投入等方式,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组建政策性救助基金,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和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比如,在土地问题上,对大项目、好项目可以实行“点供”,也可以实行省市县联供,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制造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解决好土地闲置与土地超供、土地缺口与土地浪费并存的问题,加大挖潜利用力度。对民营企业存在的人才引进难、创新难、降成本难等其他各类问题,都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痛点”,开出不同“药方”,“一企一策”解决问题,把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企业。

      更加贴心地提供涉企服务。山东探索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帮包企业制度,由省委常委带头,每名省级领导同志至少联系1个重大项目、帮包1个重点企业,一级带一级,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省级领导同志联系山东企业驻省外商会,听取商会对山东经济发展的意见,发挥他们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方面的作用,帮助他们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继续扎实做好省直部门单位“千名干部下基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行“政商直通车”,公布从乡镇到省级领导同志的服务电话和信箱,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建立了快捷高效帮办机制。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党委、政府与行业协会形成新型合作互动关系。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直达会长单位,相关会议邀请行业协会会长和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听取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平时,各行业协会对本行业最突出的困难、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可以直接报省委、省政府。

      更加深入地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一是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践证明,通过传统企业运行机制和“家族式”管理模式,企业很难做强、做大、做远。应采取组织企业培训、聘请专家深入企业帮扶指导、财政奖励、企业挂牌上市有关费用补助等方式,引导“家族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起“1+4”混改政策体系,即出台了一个“混改实施意见”,制定了“推进资本证券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发挥中小股东作用、规范开展员工持股”四项配套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实现合作共赢。三是引导民营企业提高创新发展水平。研究表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在5%以上时,竞争力可以充分发挥,2%时仅能够基本维持,低于1%时则难以生存。我们将引导民营企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更加有力地优化营商环境。当前最重要的是营造提升企业家信心的环境。山东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为统领,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对标世界银行“企业营商环境指标”,开展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公布评价结果,倒逼环境改善。营造尊商重商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培育崇尚创新创造、尊重企业家的土壤。探索建立政商关系“亲”和“清”的机制,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清“安全区”,鼓励干部大胆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

       三、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指引我们“抓什么、怎么抓”的根本遵循。我们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结合山东实际抓好相关工作,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把加强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贯穿始终。坚持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而言,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范围,作为检验干部能力特别是驾驭市场能力、狠抓落实能力、推动发展能力的重要尺度。

      把发挥好“两只手”的作用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发挥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通过价格、供求、竞争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激活民营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按照“企业创财富、政府创环境”的理念,做好播撒“阳光雨露”的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和市场主体“茁壮成长”。政府既要当好“店小二”,又要当好“急郎中”,在服务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该出手时坚决不出手,做到“企业需要时,政府无处不在;企业不需要时,政府无声无息”。

      把建设新时代民营企业家队伍贯穿始终。引导民营企业家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发扬老一辈企业家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优良传统,弘扬企业家精神,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坚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守安全和环保底线,切实担负起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加强民营企业家培养培训,重视抓好“创二代”培养。关心爱护民营企业家,让民营企业家在事业上有作为、在社会上有地位、在政治上有荣誉。

      把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贯穿始终。一代代企业家的成长,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作为党员企业家,听党话、跟党走是政治本分,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真正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立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效融合,用党建工作的“魂”统领企业发展,让党建工作的“根”培育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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