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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高院、省工商联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 更新日期:2019/3/28 15:43:19    浏览次数:1744

  • 3月26日下午,省高院、省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省工商联机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王随莲,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省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占甲,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于玲,40余名企业家代表、部分商会会长与省高院立案庭、刑四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宣传处主要负责同志及省工商联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山东省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季瑞彩参会并发言。


    王随莲在讲话中指出,张甲天院长率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们来到省工商联机关,会同省工商联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与民营企业家代表交流座谈,介绍了法院系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明确了进一步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听取意见建议,出台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了省高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深入作风和务实举措,让我们深受感动、倍感亲切。

    王随莲强调,今年省工商联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实施“搭桥铺路工程”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的重要着力点,加强与法院系统的联系沟通合作,是工商联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下一步,省工商联将与省高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解决好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要与法院机关紧密配合,就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法律保障的相关具体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切实弄清企业在想什么、做什么、有什么风险、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需求。二是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工商联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法院系统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文件精神,充分保障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共同打造良好的司法营商环境。三是着力推动商会调解工作,各级工商联要与法院系统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好最高法、全国工商联印发的《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制定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四是推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继续巩固多层次的联系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联系协作机制,适时提出一些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热点问题,搞好会商协商。


    张甲天指出,本次座谈会是一个一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讲话精神、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的会议。总书记在很多场合谈改革开放,就是对国家对民族和对我们在座的同志们和企业家提出新要求,在这个时间节点听取大家的发言,对推动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各方面工作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高院会进行采纳和改进,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再完善、再丰富,将每一条真正落实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中。

    张甲天强调,从人民法院角度来讲,将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就保护民营企业的工作来讲,最重要的就是依法平等保护。不管是国有的民营的外资的,坚持依法平等对待。二是坚持严格审慎的原则,在行使公权力时,都要权衡再三,确保事实证据、确保程序,不乱用刑罚,即使是合法的范围内,不到万不得已,如果能用更柔性的方法来代替,就不采取强制的措施。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我们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人民法院要发挥在协商调节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并进一步健全相关机制。



    会上,王随莲与张甲天共同为山东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纳入省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揭牌,并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季瑞彩、张建宏、宗艳民、赵菁、翟世兰、赵焕臣、魏继英、陈能豪、姚军、于吉涛等企业家代表围绕省高院拟出台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征求意见稿)》和法院如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进行发言。

    季瑞彩在发言中表示,这几天反复拜读意见稿的十条内容,内心非常振奋。这十条意见是真正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十条,犹如久旱的秧苗遇上甘霖;可以说山东的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的春天已经来了。季瑞彩一直在山东省浙江商会从事民商调解和维权工作,深知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的艰辛和不易,尤其是外来投资经营者,有时只能无条件的忍让、妥协,通过今天的座谈会全面了解省高院出台的十条措施,意义非常重大,山东全省的投资营商环境将会进一步优化,投资领域纠纷将会一定程度的减少,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将会更加规范,企业内部人员的法律意识将会大大增强,投资风险也将得到有效的控制。所以说这十条措施一利国家,二利企业,三利个体。希望这十条措施能够继续深入和贯彻落实,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省都知道民营企业背靠的是山东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强大的政法机关,有自己的民企娘家省及各级工商联,有严阵以待的法律保护机构,哪里有侵权行为,哪里就有主持公正、公平的审判机构,让已经对民营经济实施侵权的,或正在侵权的,或者想侵权的另一方,打消一切侵权念头,立即停止一切侵权活动。通过今天这次座谈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十条措施宣传进万企活动,除新闻媒体报道之外,各商会和民营企业的网站和宣传专用显示屏要不停的滚动播放,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几件有影响力的为民营企业维权案件,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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