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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商会调解工作推进会召开
  • 更新日期:2023/12/8 16:10:38    浏览次数:1330
  •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和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会议精神,12月6-7日,省工商联、省高院在聊城召开山东省商会调解工作推进会。省工商联副主席郭建礼,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一级高级法官高益民出席并讲话,聊城市领导王刚、张芙蓉,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有关同志,各市工商联、法院系统有关负责同志等100余人参加会议。山东省浙江商会党支部书记、执行会长胡小军,商会副会长单位浙商保险山东分公司法务负责人封晓刚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商会调解工作是在民营经济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务实行动,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省工商联和省法院以法治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商会调解工作不断深化,全省诉至法院的纠纷,有三分之一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山东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同人民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密切协作,商会调解工作成绩显著、势头强劲,大量矛盾风险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商会调解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点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镇街商会作为工商联的组织依托,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商会调解的重大意义,着力补齐人才、经费、机制等方面短板,夯实组织基础,力争于2024年完成省、市、县(区)三级商会调解组织的全覆盖。要运用好调解和维权两大手段,坚持法律服务与思想政治引领、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管理以及立法协商、建言献策等工作相结合,发挥法律服务工作最大效能。省法院、省工商联将在省级层面不断创新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共享交流制度、评估激励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持续指导商会建立和完善调解员选聘、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估机制及调解员工作能力提升等工作,聚焦“两个健康”主题,持续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发布了商会调解典型案例,聊城、德州、青岛、东营、泰安、威海等6市的商会调解工作代表作典型发言。为山东省浙江商会等2022-2023年度工作突出调解组织、调解员、维权工作联络站授牌。

    与会期间,中央党校教授王勇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宣讲;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省法院有关同志就调解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参会人员集体到聊城市“聊商之家”,东昌府区工商联驻法院“涉民企调解、确认、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进行实地参观并围绕调解组织建设、实务技巧等方面进行了业务交流分组讨论。

    来源:山东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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