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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全联发〔2024〕5号文件《关于认定2023年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
通报指出,按照全国“四好”商会建设标准,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和全国工商联组织审定认定,山东省浙江商会等被认定为2023年全国“四好”商会。这是我会继2021-2022年度荣获全国“四好”商会后,再次获此殊荣!接着,我会收到了全国“四好”商会奖牌和证书。
商会再次荣获全国“四好”商会,离不开鲁浙两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特别是省工商联的关心指导。荣获全国“四好”商会,是对商会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是在以杜利峰会长为首的商会班子带领下,全体浙商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近60万在鲁浙商的荣誉。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山东省浙江商会将继续在省工商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两个健康”和做好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争创中国特色一流商会组织。商会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鲁浙两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