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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到我会指导座谈
  • 更新日期:2009/6/24 15:19:01    浏览次数:4463
  • 为进一步了解浙商在鲁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司法问题,6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勇副院长一行到我会调研,并与商会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座谈交流。我会常务副会长倪士镇,副会长陈锡铭、蒋加良、吴昌硕、金龙、黄景海,副秘书长杨易成,常务副会长单位外海集团、金田阳光集团、浙商代表及山东省江苏商会领导参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蕲萩主持会议。
    叶秘书长代表商会对李院长一行莅临商会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我会基本情况。会上,各位副会长对山东省高院及各地市法院系统多年来对浙商在鲁投资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但企业在鲁经营中也遇到了一些司法不公问题,希望省高院领导能够督促解决。如山东国大因施工方与第三方原因出现的工程款问题,浙江皇冠控股在德州的经济纠纷问题。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与外来投资商签订了协议,地方政府在招商时隐瞒部分信息,因土地性质、预建设项目与中央政策不符或政策变动,导致投资无法进行,前期协议无法实施,政府承诺无法兑现,从而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经济损失等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大家提出的案例和问题,省高院民二庭庭长冀怀民提出,如果企业完全不懂法律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建议企业要了解基本法律,增强风险意识,并表示将督促解决有关问题。
    李勇副院长指出,浙商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很大,今天与大家座谈主要是了解情况,对于会上提到的几个具体案子省院会进一步督办。关于政府与投资者签订协议,投资者首先要做好深入调查了解。同时政府招商引资更要彰显诚信政府的形象,只要合法承诺的事情都应兑现。省高院将对这方面问题进行调研并向省政府上报建议函。请大家对法院要有信心,对于不公判决可以上诉、申诉,直到最高法院。商会会员有关寻求法律援助、反映不公正判决等问题可以同省高院联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冷绍民、民二庭庭长冀怀民、民二庭副庭长欧阳明程、法官马向伟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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