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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异地商会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济召开
  • 更新日期:2010/2/10 17:53:56    浏览次数:2570
  • 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树理省民政厅副厅长李玉亮出席
    2010年2月2日下午,山东省发改委在济南舜德大厦组织召开了山东省异地商会管理工作座谈会。我会会长章鹏飞、副会长兼秘书长叶蕲萩、常务副秘书长张宗建参加座谈会。山东省福建商会、江苏商会、江西商会、安徽商会、湖南商会等异地商会会长或筹备组组长、秘书长参加会议。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树理、省民政厅副厅长李玉亮、省发改委经济合作处处长李涛、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徐建国等出席座谈会。山东省发改委经济合作处副处长李振乙、科长尹晶参会。
    浙江商会作为在山东成立的第一个省级异地商会,会长章鹏飞介绍了商会从2001年筹建至今的发展情况和协助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章鹏飞会长和各商会会长均表示能够筹建浙商、闽商、苏商等大厦,希望山东省政府能够指定具体部门关心此事,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支持,这不仅是外来投资者和山东各地市政府交流的平台,也是各县市区招商和展示中心。十大商帮峰会每年都在杭州举行,章鹏飞会长表示将积极促成2010年能在山东举办,十大商帮齐聚山东,对促进各商帮更多了解山东,投资山东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省民政厅李玉亮副厅长说,各商会对山东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有很大推动作用。商会应由最有影响力和实力的企业家来筹建和领导,整合资源,理顺体制,充分发挥好商会作用。中央十分重视民间组织的党委员会作用,山东省政府要求成立民间组织的党委员会。李玉亮副厅长强调民政厅在管理好异地商会的同时,将做好服务商会的工作。
    省发改委王树理副主任首先通报了2009年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2010年山东省工作重点。他说,省发改委主要从经济活动层面,对异地商会进行协调管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山东省异地商会暂行管理办法》,异地商会的组建登记在省,一省一会原则,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区)投资企业在山东省只能成立一个全省性省际异地商会。省际异地商会可以设立市级代表机构。各商会均表示赞成此管理办法,此举不仅利于对异地商会管理,同时对于各商会的内部团结、和谐发展、树立良好商会品牌有很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山东各地市很有必要成立省级商会分支代表机构,统一各地市商会组织名称。
    王树理副主任要求各异地商会和会员企业遵章守法,合法经营;精诚团结,和谐发展,联合力量做大事;商会要立足本职,服务会员,积极发展;希望商会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山东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并表示省发改委作为协调管理部门,将服务好各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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